
3月30日,高教部党组呈报国务院二办《关于沿海城市高等学校1955年基本建设任务处理方案的报告》,提出:“将交通大学机械、电机等专业迁至西北设交通大学分校(具体地点和陕西省委商定)。准备在两三年内全部迁出。”31日,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林枫将上述报告批呈陈毅副总理:“这个方案,二办已经讨论过,认为可以同意。其中有些具体问题,例如交通大学的新校址是否应设在西安等,尚须进一步研究,以后当专案报告。

4月2日,陈毅副总理批示:“送陈云副总理核示。”4月7日,陈云副总理批示:“这一件的主要内容是沿海城市的大学内迁,共有13起几十个学校或专科。据林枫同志说,这是根据政治局那次听陈毅同志报告上海情况后指示工厂学校内流的方针拟定的……我认为可以同意林枫和高等教育部党组的意见。”陈云同志还批注:“经刘、朱、彭、小平阅后退国务院总理办公室。”此件经分别送这四位领导人阅圈

上旬,彭康校长率领5位资深教授勘定西迁校址。彭康校长率朱物华、朱麟五、任梦林等一行5人去西安近郊察看交大新校址,最后选定在和平门外。24—25日,通过颁发《交大校务委员会关于迁校问题的决定》。校务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交大校务委员会关于迁校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1955年和1956年入学班及相应教职工于1956学年起在西安新址进行教学,1957年暑假前基本完成搬迁任务。

21日,高教部下发《高等教育部关于交通大学内迁西安的通知》,要求交大1956年开始内迁西安,并提前于1955年开始进行基建工作

1955年10月26日,交大西安新校址正式开工兴建。第一批兴建工程为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中心教学大楼和饭厅